2007年7月27日 星期五

癌症成因隨想

一般認為癌症的成因,都是認為基因突變的細胞變成的,基因突變的成因大致可分為幾項(其實我只想到這些,應該還有更多):


  1. 細胞遭受外界強烈、直接的污染,此種突變通常發病快速,如輻射污染。
  2. 細胞遭受外界慢速的污染,此種突變通常需經過長期且持續才會導致基因突變,如長期遭受電磁波、接觸致癌化學物品、紫外線。
  3. 細胞遭受病毒的侵襲,最後病毒的基因導致與人體細胞癌化。
  4. 細胞利用氧氣進行各種複雜的新陳代謝時,所產生的一種帶單一或奇數電子的原子或分子,也就是自由基,由於自由基本身的不穩定,很容易從其他分子搶奪一個電子來穩定自身結構,如果 DNA 在分裂時鹽基缺少一個原子,極可能分裂出殘缺不全的子細胞。
  5. 當一個細胞分裂太多次,染色體末端鹽基逐漸遺失殆盡,接下的分裂便會影響到真正的基因,使子細胞遺傳到殘缺不全的基因,這也是一般認為老化的原因之一。


但是,這些只能說明癌症的遠因,導致基因突變的原因,細胞基因突變後到變成癌細胞還有一段很漫長的路要走。

基因突變的細胞對於人體來說是一個沒用甚至是累贅的細胞,人體內有一種「自然殺手細胞」,可以釋放出物質啟動目標細胞的自殺程式,專門對付有缺陷的人體細胞(包含癌細胞),這些有缺陷的細胞應該在「自然殺手細胞」的催化下,自殺成為分裂細胞時的有機物質原料,難道是基因突變的細胞數量太多,「自然殺手細胞」忙不過來的狀態下,然後又很湊巧,某個基因突變的細胞,未接受到自殺指令前已經變成癌細胞。

目前已知鹽基有三十億個,基因約有3.5萬個,
如果突變一個鹽基且變成正確的鹽基才成變成癌細胞,那機率是三十億分之一,
如果突變十個鹽基且變成正確的鹽基才成變成癌細胞,那機率是三十億分之一的十次方,
基因突變導致細胞變成癌細胞是件多麼困難的事。


當人體處於快速分裂期(從胚胎到青少年,胚胎到嬰兒期間最快),人體的細胞會迅速分裂,過了快速分裂期,人體的細胞分裂速度會恢復成一般速度。

是否有一種機制,當基因突變的細胞達到一定數量之後,人體為了快速補足不夠的細胞,便會啟動該機制(暫稱為致癌機制),致癌機制與快速分裂期有相似之處,就是迅速分裂細胞,致癌機制會將部分細胞轉化成能夠快速分裂的細胞,但是當細胞數量已經足夠時,卻缺少另一種機制來停止致癌機制,用來將快速分裂的細胞們轉化回一般的細胞,於是產生癌症。

我的想法是,癌細胞或許早就存在人體基因的程式裡,在某種狀況下產生,而不是基因突變的細胞,基因突變的細胞只是引發癌細胞的誘因。
如果真的發現有致癌機制,那就有方法來檢測致癌機制是否已經啟動(通常是一種或多種荷爾蒙或蛋白質出現),也可以找出相對應的方法來抑制致癌機制,避免產生癌症。

至於致癌機制是什麼,我也不知道,這只是一個門外漢的想法而已。



補充閱讀:維基百科上的 DNA 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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